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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山法院一干部開公車理發 被行政警告

        8月31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上海市紀委網站獲悉,上海市金山區一名干部因公車私用被行政警告。

        2015年2月9日,金山區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副主任、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王靜(副處級),違反規定公車私用,擅自駕駛警車至某理發店理發。金山區人民法院給予王靜行政警告處分。

        此外,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金山區紀委網站金廉網獲悉,2015年4月12日至26日期間,金山區亭林鎮松隱養老院法人代表魯增壽利用職務便利,公車私用。魯增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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