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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北江監獄越獄案 四獄警一審判免于刑事處罰

        廣東韶關黃崗地區人民檢察院9月2日發布消息稱,廣東北江監獄越獄案中4名監獄干警一審被法院認定犯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但都免于刑事處罰。2014年11月1日,廣東韶關北江監獄發生罪犯越獄事件,越獄的罪犯于次日被抓獲。

        廣東省韶關黃崗地區人民檢察院9月2日公布稱,近日,由該院提起公訴的林卓標、楊修林、周偉韶、吳祖高涉嫌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一案,經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

        四人的一審判決結果為:被告人林卓標犯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免于刑事處罰;被告人楊修林犯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免于刑事處罰;被告人周偉韶犯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免于刑事處罰;被告人吳祖高犯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免于刑事處罰。

        2014年11月1日10時左右,廣東韶關北江監獄一名重刑犯李孟軍越獄逃跑。次日14時許,李孟軍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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