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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企業職工工資今年最高可上調16% 與去年相比調速全面放緩

        原標題:我省企業職工工資今年最高可上調16%

        相關調控指導線發布,與去年相比調速全面放緩

         據蘭州晨報報道 (首席記者 崔亞明) 日前,省人社廳下發《關于印發甘肅省2015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指導線調控目標的通知》,發布了2015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指導線,即,增長基準線為11%、上線為16%、下線為5%。也就是說,甘肅省2015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最高可漲16%。和上一年比較,這一指導標準調速放緩。同時值得注意的是,該指導線為企業參照指導線,非強制執行。

        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甘肅省2014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指導線調控目標的通知》明確,根據全省2015年經濟形勢預測和2014年甘肅省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實際增長水平,2015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的調控目標經測算確定為:基準線為11%,上線為16%,下線為5%。適用于甘肅省城鎮各類企業和按照企業經營方式進行經營活動的各類機構、團體。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舉例來說,甘肅省某公司上年員工年平均工資為1萬元,若參照工資指導線以11%為基準線,則該公司今年工資增長額為1100元,但不能超過增長上線即1600元。

        《通知》還指出,經濟效益增長較快或扭虧成效顯著的企業,可在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和上線區間與工人代表協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經濟效益增長平穩的企業,在平均工資增長不超過勞動生產率增長的前提下,工資增長幅度可圍繞基準線確定;經濟效益下降或虧損的企業,可與工人代表協商按照下線確定工資增長幅度。省人社廳同時要求,各市州人社局要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調控,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嚴格按照工資指導線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

        此外,記者了解到,甘肅省2014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指導線調控目標具體為,增長基準線為14%,上線為18%,下線為6%。今年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指導調控目標與之對比,調速全面放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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