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游新聞記者掌握的信息顯示,《蘭州晨報 (微博)》記者張永生是在武威市西大街上被便衣民警直接帶走,剛開始審訊時未提“嫖娼”,而是直接讓其交代在做記者期間敲詐了哪些單位。
此外,張永生在看守所關押期間曾遭到同監人員的脫褲子毆打。
1月7日和8日,《蘭州晨報》記者張永生、《蘭州晚報》記者雒某某(女)、《西部商報》記者張某某先后失聯。此后,雒某某和張某某被取保候審。
2月6日,甘肅省檢察院發布了對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罪的核查通報,認定其涉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清楚、證據不足;嫖娼證據不足。
當晚,張永生被取保候審回到家中,此時距他當街被抓已整整過去30天。
記者趕往火災現場路上,遭10多名便衣帶走
2月6日,甘肅省公安廳通報稱,涼州區公安局認定張永生嫖娼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省公安廳依法責令武威市公安局撤銷涼州區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這份已經被撤銷的決定書中顯示,1月17日17時許,涼州區公安局刑偵一大隊在“西津洗浴廣場”307房間內查獲實施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人張永生和李某(化名)。“以上事實有張永生和李某的陳述等證據證實。”
上游新聞記者掌握的信息則與決定書披露的細節有較大的出入:
事發當天下午,蘭州晨報駐武威記者站記者張永生的妻子霍女士在家里刷朋友圈時獲悉,位于市區步行街中段的浙江大廈發生火災。霍女士隨即將這一消息告訴了丈夫。張永生隨后開車趕往現場采訪。
下午5點多,張永生把車停在距離現場不遠的西關大街。停好車后,陸續有十多名便衣民警走到張永生面前,告訴張永生他們是警察,張要跟他們走一趟。在未向張出示證件的情況下,民警收去了張永生的手機,“說是涼州區公安局刑警隊的,也沒說涉嫌任何罪名,拉起就走。”
知情人稱,張永生去開車去火災現場時,曾感到有一輛無牌照的車跟在后面。
民警將張永生帶到公安局后,收去了他的皮帶和眼鏡。
審訊初期未提嫖娼,警方直問敲詐過哪些單位
信息源顯示,警方在開始審訊時根本就沒提到“嫖娼”的事,而是直接問他,你這兩年犯了什么罪,自己交代?你當記者這些年,敲詐了哪些單位、敲詐了哪些東西?
此外,從7日晚上到9日凌晨,張永生基本一直坐在凳子上接受警方的審訊。期間,張永生僅在8日晚上吃了一桶方面和一袋餅干。
在被行政拘留5天后的1月14日上午10點,張永生被轉入涼州區公安局看守所羈押。
武威市公安局發布的通報稱,涼州分局在辦案過程中查明,2011年以來,張某某伙同雒某某、張某某等人,利用記者身份,借輿論監督之名,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
上游新聞記者掌握的信息顯示,張永生是在看守所分“號子”時,才意外得知《蘭州晚報》的記者雒某某和《西部商報》的記者張某某也被抓了。警方在此前的審訊中也沒有提到“三人互相打配合”。
警方曾稱,他們已經接到四十多份關于張永生的舉報材料,正在逐條核實。
1月28日,蘭州晨報社撰寫的一封公開信現身網絡,該公開信提出了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案存在諸多疑點,并一一列出。
此后,警方審訊張永生的頻率和強度加大。
張永生曾被脫掉褲子打過,獲釋后整個人變了
張永生在看守所前三天是住在“大號子”,此后被轉到約10人住的“小號子”,里面關押有吸毒和殺人的嫌犯。
在看守所的日子里,張永生過得很糟糕。
信息源顯示,張永生快要睡覺時,監室的“值班員”就把他戳醒或搖醒,說他打的呼嚕聲音很大,影響到他人的休息。此外,張永生還被監室的其他人脫掉褲子打過。
讓張永生更加受不了的是,排大便也有時間要求——每天只能在下午3點到4點排大便。
張永生曾被疲勞提審,提審的時間段為下午4點到凌晨1點;半夜12點到凌晨2點或5點。
2月6日,張永生被取保候審后,有人發現張整個人都變了,“像傻了一樣。”
張永生被要求調走,記者站曾遭摘牌風波
甘肅省檢察院核查證實,2009年3月以來,張永生利用記者身份,敲詐勒索5000元。
據媒體此前報道,張永生被指敲詐勒索的5000元均來自政府單位。不過,這筆錢物的收受細節尚未公布。
此前,《蘭州晨報》的《致武威市涼州區委政法委的一封公開信》稱,如果張永生被動接受財物的行為構成受賄或敲詐勒索,那么給送財物以阻止正當新聞報道的相關領導干部也構成行賄,也應當追究其違法犯罪行為。
上游新聞記者掌握的信息顯示,張永生在被抓前曾發生過官方要求其調走等情況。
2014年,武威市委宣傳部一名領導對《蘭州晨報》的兩名領導突然提出:把你們張永生調走吧。此前,在其辦公室內,宣傳部這位領導曾表示,張永生不報道正面新聞,經常報道一些跳樓自殺等負面新聞,凈找麻煩。
《公開信》稱,涼州區公安局刑警曾到報社調取了張永生采寫的4篇稿件:2009年武威未成年人賣血事件;武威民警為犯罪嫌疑人辦理假戶口事件;武威一鄉干部自殺身亡事件;武南鎮鄉村干部喝酒身亡一事。
張永生被官方要求調走幾個月后的2015年1月,當地官員拿著文件,到《蘭州晨報》駐武威市記者站要摘牌,稱該機構不合法。但最終,事情不了了之。
《公開信》指出,張永生被抓當天早上,其曾和一名同事聊天,在聊天記錄中,張不止一次感嘆:自己被“武威公安盯上了”、“就希望我們報道政府的業績,什么案子呀一篇社會新聞都不讓發”、“宣傳部門恨不得把我趕出武威”等內容。
張永生取保候審超半月,官方稱暫無處理人員結果
2月6日,武威市公安局通報稱,根據省公安廳決定,武威市公安局已撤銷涼州區公安局作出的對張永生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涼公(刑)行罰決字[2016]9號),并啟動國家行政賠償程序,對執法過錯責任人員停止執行職務,依法依規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24日,上游新聞記者從涼州區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有關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案以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暫時未有進展或處理結果。新聞辦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如有進展將會通過合適的渠道發布。
甘肅三記者被抓事件時間表
1月7日和8日,駐武威市的《蘭州晨報》記者張永生、《蘭州晚報》記者雒某某(女)、《西部商報》記者張某某等三名記者先后失聯。
25日,涼州區檢察院依法決定,三家報社的三名記者涉嫌敲詐勒索罪,張永生被執行逮捕,雒某某、張某某被取保候審。
28日,《蘭州晨報》的《致武威市涼州區委政法委的一封公開信》出現在網絡上,指案情存在諸多疑點,武威公安涉嫌釣魚執法。
29日晚,武威市委書記火榮貴和市長李志勛的手機號碼被泄露,不少網友給兩人發短信要求官方正面回應。
30日晚,甘肅省檢察院啟動對“武威記者涉嫌敲詐勒索被捕案”進行審查,派出工作組赴武威開展工作;同日,武威市涼州區政府新聞辦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方便記者和網民了解案件進展。
2月6日11:30,甘肅省檢察院發布核查通報,認定張永生敲詐勒索5000元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其涉嫌嫖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對張永生取保候審。
12:00,甘肅省公安廳責令武威市公安局撤銷涼州區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12:29,武威市公安局撤銷涼州區公安局作出的對張永生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并啟動國家行政賠償程序,對執法過錯責任人員停止執行職務,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當晚,張永生被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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