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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宜賓市公安副局長被撤職 此前曾舉報局長

        中新社成都4月10日電 10日,四川省紀委通報稱,該省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趙飛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此前,趙飛仕途幾經波折,2015年7月31日,宜賓市紀委將趙飛帶走調查,10月30日,趙飛的調查結束,11月2日,趙飛回到工作崗位,繼續(xù)擔任原職務。

        據媒體報道,2015年,趙飛之所以被當?shù)丶o委帶走調查,是與其曾多次實名舉報宜賓市原副市長魏常平有關。此前,魏常平曾擔任宜賓市公安局局長,是趙飛的上司。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月,魏常平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了組織調查。

        此次,四川省紀委通報顯示,趙飛曾無證私駕公車在道路上行駛發(fā)生交通事故,利用職務之便將私人行程用公款報銷,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guī)將有關干部任免的醞釀意見泄露給相關人員等。

        趙飛上述違紀行為均發(fā)生在中共十八大及中央八項規(guī)定出臺以后。目前,趙飛已降為副縣級非領導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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