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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公祭伏羲大典公開征集祭伏羲文

        甘肅省公祭伏羲大典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公開征集祭伏羲文的公告

          伏羲是中華民族共同敬仰的人文始祖,天水是羲皇故里,每年在6月22日,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lián)合會和甘肅省人民政府在天水舉辦公祭伏羲大典,已在海內(nèi)外產(chǎn)生了深遠影響。經(jīng)甘肅省公祭伏羲大典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即日起面向海內(nèi)外公開征集2017年祭中華民族人文始祖伏羲文。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nèi)容

          2017年祭中華民族人文始祖伏羲文。

          二、征集時間及范圍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18:00為止(郵寄稿件以郵戳時間為準,電子郵件以發(fā)件時間為準),面向海內(nèi)外公開征集,團體及個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

          1.作品應符合祭文規(guī)制。

          2.內(nèi)容應突出人文始祖伏羲的歷史功績和時代精神。

          3.充分表達中華兒女對始祖慎終追遠,高山仰止的情懷。

          4.音韻和諧,四言、六言、騷體、儷體(駢體)均可。

          四、應征作品提交方式

          1.應征作品以電子郵件提交的統(tǒng)一命名為征集“祭伏羲文稿件”字樣;以紙質版郵寄的需在信封上注明征集“祭伏羲文稿件”字樣。

          2.以個人名義投稿的,要提供作者個人簡介一份,包含作者姓名、身份證、工作單位、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及電子郵件等基本信息。

          3.以團體名義投稿的,要提供團體名稱、創(chuàng)作團體主要負責人簡介、聯(lián)系方式及通訊地址等基本信息。

          4.所有應征作品概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五、特別聲明

          1.投稿作品須為未發(fā)表過的原創(chuàng)作品,嚴禁剽竊他人作品,如發(fā)生此類行為,一切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負。征集者不承擔因此而產(chǎn)生的任何后果。

          2.投稿作品嚴禁一稿多投,已在其他征集活動中獲獎的作品(含優(yōu)秀獎、入圍獎),將取消評選資格。

          3.稿件引用典故或引用他文的要注明出處和作者,并對文中詞條分條注釋。

          4.主辦方對入選作品擁有該作品使用權和發(fā)布權等。采用時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修改后的版權和使用權仍歸征集者所有。

          5.所有應征作品請按征集內(nèi)容及要求提供,應征作品內(nèi)容應積極健康向上,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道德標準。

          6.投稿團隊及個人在參加本次活動過程中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由投稿方自理。

          7.凡應征者均被視為認可本聲明內(nèi)容。

          8.獲獎者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行納稅。

          9.征集方保留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10.具體獎勵及評審辦法等有關情況請在天水市博物館(伏羲廟)網(wǎng)站查詢。

          網(wǎng)址:

          http://www.tssbwg.com.cn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張淑霞

          聯(lián)系電話:0938-8350352

          郵箱:2157968835@qq.com

          郵寄地址: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qū)伏羲路110號 天水市博物館

          郵編:741000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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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紫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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