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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巨災保險發(fā)揮“緩沖墊”作用

        前不久,多地暴雨引發(fā)災情,有的地區(qū)提前為居民購買了自然災害惠民保險,得到廣泛點贊,也令輿論再次聚焦巨災保險制度。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最新數據顯示,深圳自2014年開始試點巨災保險制度以來,此險種已救助5287人次。數字背后,是一個又一個因受災而急需幫助的家庭、企業(yè),是巨災保險發(fā)揮的“緩沖墊”和“穩(wěn)定器”作用。

        巨災保險之難,在一個“巨”字。讓巨災保險在大災大難前“立得住”,是一個全球難題。對此,深圳以“共保體”模式求解,由多家保險公司聯(lián)合組成“共保體”,充分化解巨災帶來巨額賠付的風險。“共保體”內,各保險公司充分合作、共享,能夠彌補由于巨災保險制度起步晚造成的經驗和數據儲備不足。事實證明,“共保體”模式運行順暢,7年間,深圳巨災保險救助費用逐步增加、覆蓋面越來越大,而年均保費卻在持續(xù)降低。

        深圳還要求“共保體”將不低于總保費的10%用于防災減災事業(yè)。充分發(fā)揮資金融通功能和社會管理功能,讓巨災保險災時管用,平時也發(fā)揮效用,這也是深圳創(chuàng)新舉措之一。深圳為完善巨災保險制度探路,積累了一系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當下,全球氣候變化引發(fā)自然災害頻率和強度都有上升趨勢。完善的巨災保險制度是提高應對自然災害能力,確保社會安全,防控社會風險的重要工具。面對隨時可能降臨的“黑天鵝”,巨災保險制度建設仍然任重道遠,還有很多工作可以做。

        例如,巨災保險相關立法仍存空白,將巨災保險納入法制化、規(guī)范化的災后防范救助體系的呼聲很大。深圳應當有所回應,用足用好特區(qū)立法權,在試點實踐基礎上,針對巨災保險責任邊界、監(jiān)管規(guī)則、治理框架等方面作出立法上的突破。又如,巨災保險擴容問題,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也值得思考。近年來,深圳持續(xù)擴大巨災保險范圍,降低其響應閾值,取得良好社會反響。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將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等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急事件納入巨災保險,深圳可以先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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