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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lǐng)導要求員工深夜10時秒回信息,憑什么?

        領(lǐng)導要求員工深夜10時秒回信息,憑什么?   

        近日,廣州市民王女士和同事在職場上遇到了困擾,她的部門領(lǐng)導經(jīng)常晚上以討論方案為由給他們發(fā)消息,而且要求必須秒回。如果沒有回復就打電話,直到回復為止。之后,領(lǐng)導甚至開會強調(diào),晚上10時之后也必須回復消息。王女士和同事都認為,如果不是特別緊急的事情,沒必要半夜再回工作消息。(據(jù)山海視頻報道)

        (山海視頻截圖)

        晚上11時,不僅是下班時間,并且也到了正常生物鐘的睡眠時間。該領(lǐng)導不僅要求員工在正常休息時間秒回信息,還在員工拒絕時表示“非工作時間不要找我的心態(tài),我不認同”,儼然將侵占員工私人時間說成了理所當然,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十分不合理。這既是變相的強制加班,也是缺乏社交分寸感的體現(xiàn)。

        根據(jù)《勞動法》規(guī)定,中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44小時的工時制度。依據(jù)規(guī)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應該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時間,在上班時間完成自己的工作,否則就應該反思自己的工作計劃是否失衡,工作效率是否低下。

        上述領(lǐng)導稱白天大家工作太忙,所以選擇夜晚調(diào)研,但她大可以觀察員工白天的空余時間,分別找時間約談;或?qū)iT設置會議,集思廣益,而不是在會議上強調(diào)晚上必須回信息。

        工作時間的交流大家都歡迎,員工也需要私人空間去做自己的事情。當然,如果有確需要趕工的項目或工作內(nèi)容,員工為之加班也無可厚非,但之后也應該給予補休或加班費。

        若員工因在下班時間未及時回復信息被辭退,是違法解除勞動關(guān)系,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去投訴,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近年來,“996”“007”之風盛行,將工作和職場規(guī)矩塞進員工的私人時間,令員工不堪重負,由高強度加班引發(fā)的猝死、重病等悲劇并不鮮見。

        國家層面已關(guān)注到畸形的加班文化帶來的社會問題。據(jù)中國新聞網(wǎng)報道,2021年,最高法、人社部聯(lián)合發(fā)布超時加班典型案例,明確“工作時間為早9時至晚9時,每周工作6天”的內(nèi)容,嚴重違反法律關(guān)于延長工作時間上限的規(guī)定,應認定為無效。同時,多地對超時加班問題加大整治力度。

        這意味著,“打工人”們將掙脫加班的牢籠,人們的工作和生活或?qū)⑦M一步厘清界限。而對用人單位來說,正式員工訴求,合理安排員工工作時間,讓他們體面勞動、幸福生活,才是長遠發(fā)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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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趙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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