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與中央組織部、中央統戰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意見》指出,行賄者不擇手段“圍獵”黨員干部是當前腐敗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須行賄受賄一起查,斬斷“圍獵”者與甘于被“圍獵”者之間的利益鏈條,堅決查處行賄行為。《意見》明確提出了查處行賄行為的五大重點,其中醫療行業的行賄受賄問題受到了重點關注。
醫療行業是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也是國家保障國民健康的重要防線,醫療行業一旦被資本侵蝕,后果將不堪設想。近年來,醫療行業內的行賄受賄問題突出,收回扣、拿提成、包紅包等行為屢禁不止。去年,中紀委官網發布了《關于治理醫藥領域賄賂》一文,文中指出,一些地區藥品“回扣式”銷售成了公開的秘密,產品的回扣比例都是提前談好的。甚至,有醫藥代表坦言,會用藥品價格45%左右的回扣招攬在醫院有關系的二級代理商以打開銷售渠道。
隨著國家監管力度不斷加強,“軟行賄”在近年來變得更為猖獗。以往的包紅包、送購物卡變成了為醫生請保姆,幫助醫生子女升學,或把賄賂款列為咨詢費、推廣費等。行賄手段更為隱秘,監管任務就更為艱巨。在監管過程中,有關部門還不得不面臨“受賄易查,行賄難懲”的問題。大多數醫療行賄受賄案件往往只能以官員落馬作為結束,而本該被懲處的行賄企業卻能將責任全數推給行賄員工以擺脫責罰。
為了打擊醫療行業行賄受賄問題,國家相繼出臺了多個文件,從不同層面指導工作,力圖行賄受賄一起抓、一起查,堅決維護醫療行業公平正義。今年8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制定了《全國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計劃》強調需要加強醫療機構內部建設,加大監督檢查、執紀執法力度,從“受賄”層面對醫療行業內人員進行教育和監督。9月,《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則從“行賄”層面進一步強調需要加強反腐監管。《意見》指出,要對行賄者市場準入、資質資格限制等問題進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實現腐敗問題的標本兼治。只有行賄受賄一起抓,才能最大程度上阻止醫療行業的資本化運作傾向。
行賄受賄問題不解決,人民的醫療健康需求就得不到根本保障。只有行賄受賄一起抓,各方建立完善的醫療監督機制,將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巡查監督與自身監督相結合、行政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建立行賄“黑名單”制度,才能最大程度上杜絕資本對醫療行業的腐蝕,守好人民健康的重要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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